填写后招募老师会与您确认合作信息,并同步账号发布、收益与配合事项。
一、本人确认所提交的真实姓名、手机号、微信/群昵称、公众号名称等信息真实有效,用于合作登记、合作确认、结算确认、权益发放和后续沟通。 二、本人同意由运营方根据合作安排,对本人登记的账号进行内容运营、账号状态观察、数据采集、收益记录、发布记录同步及必要的登录状态提醒。 三、本人知悉账号可能处于筹备中、正式运作、流量修复、需要扫码恢复等不同状态,相关展示数据以系统采集和后台核验结果为准。 四、基础收益分配比例为:号主享有账号合作收益的20%,运营方享有账号合作收益的80%;如双方后续通过企业微信、飞书、后台记录或其他可留痕方式确认新的比例,以最新确认记录为准。 五、双方约定合作收益按平台提现规则和后台核验结果滚动解锁,一般以收益产生后30至60天内可核验、可结算为参考周期。对已由平台结算、已到账或双方能够核验的公众号流量主收益进行分配;如遇平台结算延迟、到账延迟、节假日、银行处理延迟或数据暂不可核验,则顺延至收益可核验或实际到账后进行结算,并由运营方提前提醒。 六、可结算收益以公众号流量主后台、平台结算单、系统采集数据、双方确认记录及实际到账情况为核算依据。若收益由号主账户先行收取、提现或控制,号主应在收到或提现后按约及时完成结算,不得隐瞒收益、转移收益、截留收益、拒绝对账或拒绝支付运营方应得部分;若收益由运营方账户先行收取、提现或控制,运营方亦应按约向号主诚信分润,不得隐瞒、拖延、截留或拒绝支付号主应得部分。 七、双方应保持必要联系并配合完成对账、登录恢复、收益核验和结算。任何一方如存在虚假登记、隐瞒收益、恶意拖延结算、截留应分配收益、主动失联、恶意占有共同收益、拒不配合对账或拒不支付应结算款项等行为,均视为严重违约。 八、发生严重违约时,守约方有权暂停相关合作、暂停红包及合作升级权益、停止后续资源投入,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补足应结算款项、赔偿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、维权成本及追索成本。双方均保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、申请证据保全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。 九、如出现虚假登记、虚构事实、恶意占有合作收益、拒不返还或拒不支付应结算款项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,守约方有权保存后台数据、聊天记录、签署记录、收益记录、提现记录等证据,并依法向有关机关反映或通过法院等合法途径追究责任。 十、本人理解账号登录状态失效时需要配合扫码恢复;未及时配合可能影响账号运营、数据更新和收益记录。 十一、运营方应合理保护本人登记信息,号主公开页面仅展示合作所需的基础信息;管理后台和飞书通知仅用于内部跟进、核验和记录。 十二、本人通过勾选确认、输入签署姓名、完成手写签名并提交登记,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本确认协议。系统将保存协议全文快照、协议版本、签署姓名、手写签名图片、签署时间、IP、设备信息和协议哈希作为签署留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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